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脚手架搭设时的“习惯安全隐患”

脚手架搭建安全,是顺利开展工程项目的重要前提,然而消除脚手架搭建隐患,是项目施工方的责任,若出现施工脚手架坍塌或者是出现安全事故,项目施工方都是事故责任的追究者之一。

脚手架

因此,有搭建脚手架之前,施工方应集中精力,消除一切违规行为、不当施工决策和工作安排等,组织工人积极配合做好消除施管人员中存在的“习惯性安全隐患”的工作。

“习惯性安全隐患”指长期存在施管人员之中习以为常、熟视无睹的安全隐患。这些隐患常常被忽视,而这些被忽视的隐患恰恰是很容易造成故事的原由。对于这些技术安全工作不到位的现象,应及时予以改进。

在脚手架搭建过程中“习惯性安全隐患”的表现如下:

1、不编制方案,任由工人凭经验搭设;

2、不重视施工方案的严格执行要求;

3、方案未经审查、批准就交付搭设;

4、不认真进行(或者未做)施工方案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;

5、未做或不认真进行施工架子的搭讪和使用检查、验收工作;

6、不对进场和上架材料进行控制;

7、不对搭设基地进行检查验收;

8、立杆底部不设支座、垫板,部分立杆悬空或支垫不稳;

9、使用劣质可调托底,且丝杆的直径,<36mm和工作长度>300m

10、不设扫地杆或设置过高(>350mm);

11、不严格控制立杆上端伸出长度;

12、不严格控制相邻立杆顶部的高差;

13、立杆采用搭接接高;

14、在梁下临时架设不落地立杆;

15、扣件架立杆接头未按规定错开,对接接头距主节点大于步距的1/3350mm

16、高大梁下支架立杆未按与梁轴线对中或对称要求设计或搭设,出现较大偏心;

17、在搭设中任意改变(加大)立杆间距和橫杆步距;

18、混合型架体之间的构架尺寸不配合,使应予拉通的橫杆不能拉通;

19、顶橫杆直接承传高重梁板荷载;

20、不按规定设置或随意去掉构架横杆和剪刀撑、斜杆;

21、节点未按规定装设和坚固,扣件节点的坚固力矩<40N.m

22、未按规定对支、拉部位做构造加强;

23、随意改变混凝土浇筑或金属结构安装施工的工艺或程序;

24、在作业架面上超限堆料或随意设置安装、校正支点;

25、在局部作业面上集中过多的施工设备和人员;

26、在架子承载和使用中未设专人对关键的技术安全要求监控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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